关于再次催交年度会费的通知

中软协总字[2005]第047号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认真贯彻国务院18号文件,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得到了许多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
    作为民间社团组织,会费应是行业协会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是开展各种活动的重要保障;同时作为会员,按时交纳会费也是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2005年7月1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关于交纳2005年度会费的通知》发出后,大部分会员单位都已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了会费。但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会员单位未交纳会费,甚至有的单位多年不交会费。请未交会费的会员单位在接到此通知后,于2005年9月30日前办理交纳会费手续,会费标准:¥1000元/年。
    经研究决定:逾期未交纳会费的单位将按“暂停会员资格”处理,从2005年10月份起停止寄发《软件产业动态》等相关服务。
    我们真诚的希望在各会员单位的支持下,广泛开展各种活动,及时反映各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协会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积极做好协会工作。

费用交纳联系方式如下:

(1)

开户行:北京工商行海淀镇支行
开户名: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帐 号:0200004509014490109

(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A座四层1421室(100081)
电话/联系人:(010)62186580 刘洪芹  (010)51527169 徐来红
传真:(010)62186580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二○○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