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

2025-04-23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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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是协会的内部智库和咨询机构,简称中国软协专家委。

第二条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的宗旨是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和创新精神,汇集行业内外资源,融合多领域专家智慧,为中国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做好软件企业服务和产业发展研究的支撑工作。

第三条 专家委的职责是按照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要求,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接受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咨询,就我国软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根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委托,对国家软件产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国内国际软件产业问题进行跟踪和超前性研究;积极促进中外专家和咨询机构间的交流,开展软件产业国际合作研究。

第二章 机构组成

第四条 专家委成员统称为委员,根据级别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第五条 设立专家委办公室,承担专家委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1名,副主任 1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三章 委员资格和聘任程序

第七条 专家委委员是国家软件产业发展政策与战略研究的高级顾问,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联系,是政治、经济、法律和技术等领域软件方面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

第八条 支持中国软件产业发展,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的外国籍专家、学者,与我国友好,可作为专家委特邀委员,承担某些专项咨询任务。

第九条 原则上在任期内的协会负责人不能兼任专家委委员。

第十条 专家委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人选,由协会秘书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提名人选。

第十一条 其他委员人选采用推荐制产生,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协会秘书处根据上述原则和工作需要,组织企业、地方协会、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推荐。

2.协会秘书处根据推荐名单,根据备案资料进行实际情况核实,对推荐名单进行初筛,确定提名人选。

第十二条 征求行业管理单位对提名人选的意见。

第十三条 报请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 专家委委员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颁发聘书,任期与协会理事会一致,理事会换届后,上一届专家委自动解散,重新组建。

第四章 委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专家委委员不具有协会日常工作的管理职能,不具有理事会代表和会员代表的各项权利。在专家委内部,委员有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可以申请使用专家委提供的专项经费进行软件产业重大问题调研;可受邀参加或列席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有关工作会议。

1.委员有及时获取专家委工作计划与活动信息,平等参与专家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委员有依据个人对专家委有偿顾问咨询活动的贡献,获得一定经济报偿的权利。

3.委员有对专家委集体决议保留个人意见的权利。

4.委员有对专家委章程、工作活动计划提出修改建议的权利。

5.委员经协会批准后,有以中国软协专家委委员身份参与本行业相关活动的权利。

第十六条 委员参加专家委组织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时,应积极提出建议,及时完成交付的研究和咨询任务,对有关事宜承担保密义务。

1.委员有参与专家委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的义务,如因特殊理由无法出席活动,应事先向专家委办公室请假,必要时可提供书面意见。

2.委员有在专家委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中进行演讲和知识分享的义务,应认真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3.委员有受到专家委的约稿邀请时,积极并按时提供稿件的义务。

4.委员有按照专家委要求,遵守各项保密规定的义务。

5.委员以中国软协专家委委员身份参与行业活动时所发表言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七条 委员如有屡次不履行其义务或严重违背本组织章程的,可取消其委员资格。

1.因年龄、身体、工作岗位变动及其他个人原因,委员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自愿书面解聘要求,由专家委办公室备案并注销委员资格。

2.专家委届满解散后,有意向参加新一届专家委的委员可以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需评估届内表现后,确定是否推荐。

3.无正当理由,委员一年内不参加专家委组织的任何活动或履行其他义务,可视为自动解聘。

第五章 主要工作

第十八条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1.组织研究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趋势,重点研究软件的新技术、新发展模式、重点和热点问题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

2.组织研究与软件产业相关的战略与发展问题,重点研究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软件企业转型以及软件企业的国际化战略问题。

3.组织研究软件产业的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重点研究监管体制、投融资体制、国际合作机制等问题。

4.组织研究软件产业市场环境变化、竞争格局演变及其对支持政策影响等重大问题。

5.接受政府部门和本领域的企业委托,对关系产业发展趋势以及重大热点、难点问题,提供综合调研、项目评估和战略咨询服务。

6.举办交流论坛和学术沙龙活动,研讨软件的基础理论、行业实践、支持政策和法律法规等重大问题,必要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建议。

7.根据需要出版电子或纸质的专家委研究成果,反映专家委活动及研究成果,协调专家委与业内外的关系。

第六章 基本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专家委采取统一部署,分工协作,明确责任,集中评议与分散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委员个人专长与集体智慧,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和重大事项建议等形式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不定期向协会报告软件发展战略问题研究成果,反映委员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第二十二条 根据需要,专家委可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并提出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安排落实每一位专家的任务,跟踪完成情况。

第二十三条 根据需要,专家委可以通过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网站,向公众征求有关意见和建议或发布有关信息。

第七章 经费来源

第二十四条 专家委开展软件产业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所需的经费,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秘书处按需提供。

第二十五条 专家委的经费按协会秘书处有关规定进行预算。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经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